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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金国二帅书靖康二年正月十七日 北宋 · 徐揆
 出处:全宋文卷四一四○、《三朝北盟会编》卷七六、《东都事略》卷一二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
太学生徐揆谨再拜献书于金国相元帅太子元帅闻昔春秋鲁宣公十一年,楚子伐陈,欲以为县,申叔时谏曰:「诸侯之从者,曰讨有罪。
今县陈,是贪其富也,其可乎」?
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
复封陈之后,君子莫不多申叔之善谏,楚子之从谏,千百岁之下,犹且想其风采为不可及。
昔上皇任用非人,政失厥中,背盟致讨,元帅之职也;
大兵既临,都城失守,社稷几亡而复存之,元帅之德也;
兵不血刃,市不易廛,生灵几死而幸免,元帅之仁也。
虽楚子入陈之功,未能远过。
我宋皇帝以万乘之尊,两造辕门,议赏兵之费,加徽号之请,越在草莽,信宿逾迈,国中喁喁,跂望属车之尘者屡矣。
生民无主,境内骚然,忠义之士食不下咽。
又闻道路之言,以金银未足,天子未还,窃惑之。
盖金银之产,不于中国,而在深山穷谷之间,四方职贡,岁有常数。
况上皇在御,宿奸擅权,奢侈无度,蠹耗赋财,海内萧然,帑藏为之一空,此元帅之所明知也。
重以去岁之役,增请和之币,献犒赏之资,官吏徵求,及于编户。
都城之内,虽一妾妇之饰,一器用之微,无不输之于上,以酬退师之恩也。
又自兵兴以来,邦国未宁,道路不通,富商大贾绝迹而不造境,京师豪民蓄积累厚者,悉散而之四方矣。
间有从官王畿,仰给俸禄者,储无长资,岂复有金银之多乎?
今虽天子蒙尘,臣庶效力,根括私藏,遍及贫户,犹未足偿其数也。
曩者都城失守,民无生全之望,荷恩湔贷,实蒙再造之仁,赤子拊心,报图无地,况金银外物,岂复有惜乎!
第恐京邑家藏不足以偿犒师之用,虽以天子为质,犹无益于事也。
元帅大金皇帝好生之德,每以赤子涂炭为念,大兵长驱,直捣中原,未尝以屠戮为事,所以爱民者至矣。
元帅有存社稷之德,活生灵之仁,而以金银之故质君,是犹爱人之子弟而辱其父祖,与不爱奚择?
元帅必不为也。
昔楚子围郑,三月克之,郑伯肉袒牵羊以迎,左右曰不可许,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退三十里而许之平。
《春秋》书之,后世以为美谈。
元帅推恻隐之心,存终始之惠,返其君父,损其元数,班师振旅,缓以时月,俟求之四方,然后遣使入献,则楚子封陈之功不足道也。
国中之人德元帅之仁,岂敢弭忘!
传曰:「主忧臣辱,主辱臣死」。
虽卑贱,辄敢昧死以纾君父之难,惟元帅矜之。
冒渎台严,不胜恐惧俟命之至。
太中大夫知枢密院事雷孝友正奉大夫参知政事楼钥太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章良能端明殿学士通奉大夫签书枢密院事宇文绍节太子宾客辞免皇太子讲授春秋终篇各特与转行一官不允诏 南宋 · 真德秀
 出处:全宋文卷七一三九、《西山文集》卷二一
敕:具悉。
晋侯羊舌肸习于《春秋》,使傅太子彪;
楚庄王问教太子之道于申叔时,亦必《春秋》为首。
是时麟经未作,二臣所学盖《梼杌》之类耳,孰若取圣人之微言,择天下之端士,以训导元子,如今日之懿哉!
卿等蔚以鸿儒,参陪国论,事机之暇,从吾儿游,究终始于遗经,迪高明于德性,其为益大矣。
进官一等,兹谓故常,陈义固辞,殊非所望。
所辞宜不允。
资政殿学士范公墓志铭绍圣元年七月 北宋 · 范祖禹
 出处:全宋文卷二一五五、《范太史集》卷四四、《名臣碑传琬琰集》中卷二九
绍圣元年四月,诏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知河阳范公知河南府留守西都
既拜命,闰月壬申,以疾薨于河阳府居之正寝,年六十有五。
讣闻,上辍视朝一日,赙恤有加,以右银青光禄大夫告公第。
其年七月己酉,葬河南偃师县洛南乡土中村天池原。
范氏之先,本家长安,唐末避乱徙,为成都华阳人
公讳百禄,字子功
曾祖讳璲,赠太保
祖讳度。
太师
考讳锴,以卫尉寺丞致仕,赠太尉
曾祖妣张氏,祖妣李氏、庞氏,妣郭氏,追封嘉、唐、昌国太夫人
太尉五子,先公中大夫为长,公其季也。
少颖悟秀拔,力学不舍昼夜。
季父忠文公文章为一世所宗,太尉携公入京师忠文奇之,曰:「廊庙器也」!
年十六,游太学诸生少之,已而文词声名在千百人上,众乃惊服。
进士中第,释褐为应天府楚丘主簿
涡河役民夫数千人,公拊循爱养,不一月工毕。
县人德之,相与为佛事三日为公谢。
以荐者为怀州武德令。
丁太尉忧,服除,调绵州龙安,迁秘书省著作佐郎
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
治平中京师大水,制策降问,时执政方议尊濮安懿王,公对以:「《五行传》: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
汉孝哀共王,而河南、颍川大水;
孝安尊德皇,而京师及郡国二十九大水;
孝桓尊崇皇,而六郡地裂,水涌井溢。
又曰:「大宗隆也,小宗杀也;
天地宗庙之祀重也,门内之私轻也。
宜杀而隆之,宜轻而重之,则不得于先王之礼;
不得于先王之礼,则不得于人心;
不得于人心,则不合于天意。
此变异之所从来也」。
又陈十二事以劝上德。
考官第策入三等,英宗亲览嘉叹,欲不次用之,为执政所恶,迁一官,以秘书丞彭州濛阳县
国朝制策,三等惟吴育、苏轼及公,凡三人焉。
昌国忧,终丧,知开封府咸平县
御史中丞邓绾举公御史,召对,固辞,神宗从之,擢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发运司应诏于江、池等州市木修金明池桥梁,郡县以户等科之,民以为患。
公奏曰:「陛下勤俭之德出于天纵,今有司乃以方土所无有而求市于民,恐官吏督责,或有不堪其求者矣」。
诏即罢之。
利州路
阆州两税外有新税,自唐僖宗优山南,免其税,移之阆中,由是山南轻而阆重。
公请免新税归山南。
利守用武臣,有周永懿者以赃虐败,公又言:「至道前文臣知利州,其后以右职兼监益、利兵,辖文、龙边界,令领郡政,名实两失。
乞选文臣知州,而武臣监路分兵,则名分正,事任一,皆如所请。
泸夷犯淯井,官军覆败,选部使者经画其事,徙公梓州路,加直集贤院
既而检正官熊本察访,专节制,使者听于军所。
罗个墓夷数千人穷蹙请命,禅将贾昌言贪功,欲屠之。
公谕以杀降之祸,未听,亟见,谓之曰:「活千人者子孙必封,彼以穷归我,而君将歼之乎」?
矍然,遣属官程之元持檄畀昌言,受其降。
召还,同知谏院
岁荒民流,公三上奏乞以清閒之燕召政府大臣,诘其所因,使各书以对所以劳徕安辑之策。
又言:「民方困苦,而定令未已,有手实告匿之法,有保甲给请之制。
臣谓治务有先后,理势有缓急。
今不先安民,而亟欲行法,前日之令固有未便,设复为此而至于扰,则周之馀黎,不殆乎靡有孑遗也哉?
乞以臣前后奏疏谕大臣,使讲求今日之急务,收还法令之未便者,以救将死之民」。
公在言路,不为讦激,明庭小事,有所不言,所言多天下大计。
上亦以是知之。
时郡县常平或不知发,或增价与民争籴,或自为闭籴之令。
河南开封诸邑不恤荒凶,而督累年逋负;
决河淤田,而平原沃壤反有浸灌之害,公悉以闻。
又论手实法曰:「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必不如法意,而至于骚动,比生民治乱之所系也。
》虽有手实之文,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理必不尽;
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其可得乎?
设若役钱由此暂均,而使四维乖失,所损孰大」?
其后手实竟罢。
常平法行,郡县吏有诖误,辄以罪去。
公奏曰:「立法之始,既要之以谨严;
成物之终,宜济之以宽易。
请薄其罪,使得自新。
五路兵置三十七将,选拔或非其人,事任过重,且许辟召布衣为参谋
公上疏曰:「今大将未命,而已除将佐
有以勋荫恩泽用;
有以瘝败收;
有未尝历边任、经战阵;
有以故群盗得官,而才无闻;
有碌碌无他能,适以幸会;
有微功而迁官。
愿详覈其素若功,与夫举者当否之实,校其所长,参而伍之。
又列其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以上,且曰:「付之新格,责以训练,给铜符以备差法,赐铠甲以宠军容,所在长吏不得而预。
然匪人十数,粗暴之才。
虽一夫之勇,但可为人指踪,而未可莅众也,况又委之辟使臣,许以察官吏?
小人处此,民有乖忤,识虑无取,纪律不明,五千之兵,何所不至?
乞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馀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
上善其言,皆见施行。
选人郑侠上书言事,语狂悖,付谏官、御史杂治。
公请对,奏曰:「连逮者众,或可宽宥。
愿谕治狱之臣,戒其延蔓」。
帝览奏,色厉曰:「侠詈朕」!
公对:「侠狂生,安足为陛下轻重?
以天地之造,诚能容贷,适足以增重圣德」。
帝改容嘉纳,诏趣具狱。
执政有忌公者,绌谏官班以沮之。
公奏曰:「国朝两省官不必正员,行其事则立其班,所以明分职、厉官守。
修起居注直舍人院则缀两省知谏院则绌而不与」。
诏如旧,执政愈不悦。
会公与御史治赵居狱,妖人李士宁尝以仁宗御制诗赠居母,有后族意,及许与刀,饰以龙。
方讯鞫,而宰相素与士宁厚善,御史徐禧言公锻鍊士宁罪。
公奏:「士宁荧惑愚妇狂童,以致不轨,当诛无赦。
纵出有罪,以媚大臣,不可以任风宪」。
朝廷以御史和杂、枢密承旨辨曲直,主者直,公坐落职、夺一官,监宿州酒税。
久之,上察其非罪,就除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徙知唐州
官制行,为司门郎中,迁吏部
元丰七年,除起居郎
明年,召试,迁中书舍人
司马温公议复差役法,公谓温公曰:「熙宁初,某为咸平县,役法之行,罢开封牙前数百人,而民甚悦。
其后有司求羡馀,务刻剥,为法之害。
今第减出泉之数,以宽民力可也」。
温公不从。
及议郡县吏因差役受赇,从重法,加等配流,公押刑房,固执不可,且谓:「乡民被徭役,今日执事而受赇,明日罢役,复以财遗人。
既以重法惩之,将见当黥衣赭充塞道路矣」。
温公曰:「微公言,几为民害」。
遂已之,是年冬,使辽,接伴萧祐曰:「南朝皇帝何以乐」?
公曰:「崇高富贵,复何言哉」?
又曰:「打围飞放否」?
公曰:「无有也。
上日出视朝,近臣奏事,百官各以其职进。
已而御便殿,召儒臣讲读经史。
燕息则览中外章疏,以修政事。
此所以为乐也」。
叹服。
次会同馆说仪制,公为右番,国信使引左番,而不问皇帝圣躬。
公曰:「仪未尽也,何独问太皇太后而不及皇帝?
必正之乃可」。
馆伴梁援曰:「此万世法,不可改」。
公曰:「是岂可为法者耶」?
反覆诘问,敌屈而从之,遂两宣问。
使还,权刑部侍郎
有以强盗及故杀、斗杀情可矜者谳于朝,法官援例贷免,而温公谓宜论死。
公请间言之,温公曰:「强盗可悯也,杀人不死则法废矣」。
公以书辨之曰:「谓之杀人则可,制刑而谓之不疑、原情而谓之无可悯,则不可。
今予之死,则二杀之科自是无可疑与可悯者矣。
天下之狱岁以万计,如是而杀之,则死者不亦多乎」?
温公复书曰:「斗而救死,尚可贷也。
因田稼而杀人,牵牛蹊田,夺之牛且不可,况杀人乎?
介甫鹌鹑狱也」。
公又曰:「昔楚子灭陈而县之,申叔时恶其灭人之国而欲复之也,故有蹊田之譬,设有此讼,不过还之牛而息讼矣。
今也,初无杀之之心,非若利于得牛而有之也,遂寘之死,与还之牛岂不异乎?
恐遂为例,则差之毫釐,后将噬脐,其可得耶」?
温公不能夺,卒从之。
朝廷以公议狱持平,真拜刑部侍郎
先是,元丰八年冬,诏天下奏狱不当谳者案其罪。
有司重请谳,断刑峻密,至有枉情以合法者。
公奏曰:「熙宁之令,非疑虑与可悯而辄奏者免駮勘。
至元丰删去之。
去年诏书不得用例贷配,有不当即奏劾,自是官吏畏罪,不惮论杀」。
因以元丰六年元祐二年冬十月终死者、贷者之数以闻。
明年奏狱,门下省多駮正,当贷者皆欲杀。
公屡以告,不可;
退又与执政书论之,执政不从。
大理官亦以书勉公从执政意,公复书责之。
执政怒,言于上,有诏例在有司者收还中书,置检例官二人,使议去取,阅刑部大理所奏疑虑若可悯、情法轻重之状有异同,各以上。
公自以不得其官。
三奏乞外任,不许,上疏极论其事。
疏奏,悉如公请,既宥诸囚,而例复归刑部
自是中外奏谳无所避,如执政前所欲杀者皆得拟例从贷免。
逮今八年,其所活不可胜计矣。
吏部侍郎
右选官冗累,岁乃得调,既赴官,而宗室许占射,成资即罢去为筦库者,患之。
公奏请宗室员外置,不独恩厚公族,且使在官无非次替移之怨。
时患员多无以注,公检索诸路久阙员而州不以报者百馀所,亟补之,人情悦服。
外选所以便远官,久而有侥倖,公请用集注法,人皆以为宜。
领详定省寺敕令。
公患吏胥猥冗,议加澄汰,以白宰相
宰相遽欲废其半,公不可,曰:「失职者众,法必不行,莫若以渐销之。
自今犯法及死亡皆勿补,不数岁,所减过半矣」。
宰相不从,于是胥吏之去者怨讟嚣然,至有弃妻子,冻馁而死者。
吏额书成,赐金帛,公固辞,朝廷从之。
初,元丰四年,河决小吴。
元祐初水官请于北京之南开孙村口引河还故道。
宰相主之,朝论异同不决。
三年,命公与给事中赵君锡同行视。
公历东西二河,观地形,究利害,而东流高仰,北流顺下,河不可回。
中途即驰奏。
黎阳,阅旧牍,得神宗诏都水使者李立之曰:「河决小吴,东流故道已淤高,理不可塞。
宜勿复闭决口,俟见大河归纳,修立提防」。
公又以所得先帝诏书并陈之。
宰相多以回河为便,见公奏,不悦。
既还,尚书省以诏旨问利害,且谓大河东流为中国之险要,自大吴决由界河入海,既坏塘泺,又界河淤浅,则河必北流注敌界,失险阻之限。
公奏曰:「塘泺虽有限河之名,而无禦敌之实。
今之塘水,又异昔时,浅足以蹇裳而涉,深足以维舟而济。
塞冰坚,尤为坦途。
沧州等处,商胡之决,即已淤淀,今四十二年,迄无边陲之警,亦无人言以为深忧。
自回河之议起,首以此为辞,是欲动朝听、烦圣虑。
若谓河注敌中,失险阻之限,是大不然。
何者?
大吴初决,水未有归,犹不北去;
今河流八年矣,入海遄迅,界河益深,诚不宜过虑。
设有此,则中国据上游,北人岂不虑乘流而扰之乎?
自古匈奴入汉之路,朝那、萧关、云中、朔方、定襄雁门上郡太原右北平之类,无险而不入,岂塘泺界河之足限也哉」?
及进对,二圣以公之言然。
退诣政事堂,大臣曰:「河不北去,可必否」?
公曰:「累章论列,如之何不可」?
又十数日,而未有定议,公再上疏极陈其不可,且谓:「本朝河决必塞,已塞复决,未尝复回于故道也。
今河行大岯之西,至于衡漳,北过洚水,至于大陆,趋徒骇,分注木门,由阎官道会独流口,入界河,东归于海,合禹之迹,前人欲为而不可得者也。
元丰以前,未有回河之论,八年以后,乃有横议,王孝先、俞瑾辈缘旁以自进尔。
臣既案视,究见利害,而大臣廷议,踰月未决,臣窃惑之,况小吴之决,先帝神几睿断,不下堂而见万里之外,顺天地高卑之性,知百川脉络之理,明诏中出,藏在有司,大略以故道淤高,理不可复,更不修塞。
远近心服,人无异论。
今一孝先,乃敢妄议。
乞罢修河司,以省大费,正孝先、瑾之罪,以明典刑」。
疏入,即降付外。
诘朝,执政奏事,二圣谕以亟罢河役,诏下如公奏。
初,欲为是役,调夫费财,其用不赀,县官所不能给,科率调发,出于六路百馀州之民,欲以冀幸不可必成之功而成之,且有后灾。
公独抗权彊、绌众论,其事乃寝,以是为吏部久不迁。
五年三月,兼侍读
五月,除翰林学士
时初诏经筵官迩英讲读毕,留对,公首进言:「分别邪正,自古所难,唯察言观行,考其事实。
所谓正直之人,或天资亮直,或家世忠义,或有报国,或自立名节,所谓奸邪之人,或逢迎上意,或希合权贵,或性识颇僻,或冀望宠利。
凡此二端,其情非一,不可遍举」。
于是疏其条目,导人主以某事者为公正,某事者为奸邪,以类相反,凡二十条,愿留圣意。
推此事类,以观人情,则邪正可分,而聪明无惑矣,上深嘉纳。
公每进读,凡所以启迪人主,皆仁义之意,与夫前古治乱安危之迹。
其说以修身正心、任贤容谏、慎赏罚、重守长、劝农、安边恤民为要,皆见于章疏。
至于造膝面启,必反覆陈之。
岁旱,以仁宗宝训三事进,且请诏臣僚直言得失,罢五月朔视朝以避正殿,诏太官减膳以示贬损。
又曰:「因灾异求直言,仁祖圣谟也。
陛下即位之始,尝降诏求言。
逮今五六年,一日万几,四海九州之广,岂无一夫不获、一事失当?
形于人言,从而修之,下可以感人心,上可以消天变,可不务乎」?
高丽屡入贡,所在不无烦扰,公奏:「待之之礼,宜损于前。
俟其欲辞,勿复留止,且不遣报使,使天下晓然知陛下以安远为令德,不以来远崇虚名」。
元祐六年贡举,奏罢参详官。
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始视事,留狱无虑千人,公审覈精敏,未及月,庭无留事。
凡为开封者多略细务,公独省民事如他州,日阅牒诉五百号。
未尽五月,盗贼畏,争讼息,狱无系者。
僚属请以圄空言,公曰:「千里之县,而无一人之狱,此上德所格,岂守臣之功耶」?
固请不听。
复召入翰林侍读,转对,援祖宗故事,幸国子监文宣王,召儒臣讲说,请上视学
从之。
七年六月,拜中书侍郎
既辅政,知无不为。
是岁郊祀,礼官议合祭,以《昊天有成命》为言。
公曰:「先帝定南北郊,辨天地之祀,此三代之礼也,奈何复欲合祭于圜丘乎?
《昊天有成命》乃祀天祭地,皆歌此诗,故曰:「郊祀天地」,亦如《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岂春夏亦合为一祭也哉」?
三省、枢府凡八人,唯公独为是说,争论不已。
公曰:「非天子不议礼,诸公岂可轻变耶」?
久之,辩于上前,宰执皆言:范某之言,礼经也,然上始郊祀,宜并见天地,公乃已。
熙河范育累奏,鄂特凌古酷暴,且久病,族帐怨叛,愿降附。
乞招纳河南八族,开拓数千里之地,坐获数十万之众。
大臣欲从之,公力争,言于上曰:「中国纳夷狄之叛,理固不顺。
今鄂特凌古未有过,温锡沁辈叛否未可知,若发兵应援,先伐鄂特凌古,降者不能必,而无衅者先动矣」。
大臣曰:「外事不可隃度,姑使专之,而责其成功」。
公曰:「此虽汉武闻之,亦不为也」。
初,公在翰林范育请以赵纯忠节度青唐,伐鄂特凌古,如拒抗即讨之。
公奏曰:「彼自相残,以来求哀,当从而绥之,示我恩信,此守在西夷之道。
岂可遣人刺候,闻有离贰,遂选置蕃官而代之耶?
安得听顺而受代也?
臣恐边臣之功未必毫发,待启夏国唇齿之隙、狼子不伏之心」。
及是再请,公独不从。
其后八族竟无降者,而鄂特凌古恭顺如前日。
又奏进筑舒策纳、密结中、龙川三城,大臣韪其谋,枢府亦欲连书以上。
公曰:「此必争之地,我既城之,贼马时出,居民岂得安全?
后欲弃之,则城费已甚,必不可与,边祸何时而息?
况版筑之初,蕃寇冲突,胜败未可知耶」?
公于禦边不欲生事,上多开纳。
水官阴为回河之计,增提防,进緷埽,公固守前议,又奏曰:「水官壅遏北流,岁月既久,洪流湍迅,安得不激射奔赴东流?
而东流不能吞纳,为祸必转大」。
不数月,东流决清丰,复北入内黄,而德清军实被水患,如公言。
公罢政之明年,朝廷又命中书舍人吕希纯、殿中侍御史井亮采同案视,亦无以易公之议,距公初使凡八年。
右相苏公稽留除书,以言者罢,公曰:「同省也,责不可逭」。
苏公制下,即待罪,累章请补外,以资政殿学士河中府,徙知河阳河南,寝疾,薨。
士大夫知公者,莫不哭之恸。
公天资纯良,内刚外和,始筮仕,慨然有经济之意。
及在言职,历侍从,位廊庙,所言所行,必穷尽义理。
好贤乐善,以人才为急,闻一善,喜若己有。
性清约,好施与,自奉养如寒士,而亲戚族属之贫者,丧葬嫁娶必待而后具。
与人交,始终如一。
立朝有本末,要之至诚而已。
尝语人曰:「吾于朋友未尝为欺也。
况事君乎」?
平生不畏彊禦,故多忤权势,无左右之助。
及大用,数可否事,论议不少贬,以是不期岁而罢。
好学,终身不释卷。
经术尤长于《诗》。
文章精醇典丽,有古人气格。
所著《诗传》二十卷、《文集》五十卷、《内制集》五卷、《外制集》三卷、《奏议》十卷。
娶赵氏,屯田郎中、赠金紫光禄大夫宗古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再娶宋氏,职方员外郎端平之女,追封蜀郡夫人
七子。
祖德,右宣德郎勾当京东下卸司
祖修,右承务郎勾当嵩山崇福宫
祖述,右承奉郎勾当西京粮料院,祖羲,雄州军事推官知开封府祥符县
皆谨厚而文。
祖德、祖述屡荐试礼部,祖羲登进士第
祖和,右丞奉郎。
祖临、祖言未官,皆幼。
三女:长适邓州司法参军鲜于群,次未嫁。
孙男十三人:泽、湜、瀷、浃、测、洌、淢、渥、濈、涤、液、湒、激。
女十一人。
前葬,太学博士杜敏求状公行事,将上之太常史官,诸孤请铭诸圹中。
祖禹少受学于公,先公深友爱,常曰:「汝季父所为皆可法」。
上之视学祖禹与劝讲迩英
及公入侍,祖禹固避,不获命,父子先后读讲,或同进对,献纳左右。
公既辅政,祖禹继召为学士,恳避得请。
公出藩,上恩复申前命,与公同奉内朝凡五年。
及出守陕,将省公于洛,而薨。
讣至,何痛如之!
惟古之君子,论撰其前人之美,而铭之后世。
乃摭杜君之状,取其系朝廷大者,传信纪实,不溢不诬。
哭而铭曰:
惟我范氏,陶唐之裔。
蜀成都世显以儒。
公来造廷,英祖亲策。
言人所难,帝奖其直。
入补衮职,神考钦明。
蹇蹇匪躬,帝谅基诚。
置诸左史,以遗圣嗣。
赞书命,乃议祥刑。
于仁,必正于经。
河决而北,朔方其咨。
二圣命公,往视所宜。
行其无事,惟禹是师。
敷文禁林,入侍经幄
辨别忠邪,以裨圣学。
中书基命,考慎其人。
登贰宰司,帝属良臣。
公拜稽首,惟艰于兹。
在始慎微,庶终不隳。
事有可否,惟献替之。
秉义执德,匪石不移。
入辅出藩,四国其治。
天夺之年,不究厥位,有洛之南,实惟土中。
刻铭幽宫,以诏无穷。
论书(一) 南宋 · 杨简
 出处:全宋文卷六二二三、《慈湖先生遗书》卷八
孔安国谓「尧安安,安天下之当安」;
谓「舜允塞,信充塞上下」;
谓「天叙有典,天次序人之常性」;
谓「惟和惟一,群臣当和,一心以事君」;
谓「一哉王心,能一德,则一心」;
谓「王道平平,言辩治」。
陆德明又「婢绵反」。
传注之谬至于此极,而未有釐而正之者。
《尧典》「协和万邦」,《春秋传》「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此皆言其大略尔。
使不满万,亦可以言万;
其不止于万,或倍万,亦可以言万。
犹言万物,物奚止于万耶?
万民,民奚止于万耶?
皆举其大略而言尔。
先儒故必欲整整其所谓万数释。
郑康成谓《尚书》「州十有二师」者,「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
盖百国一师,州十二师,则州千二百国也。
八州九千六百国,馀四百国在畿内」。
则整整恰恰为万国,不少一,不多一。
吁,可哂哉,其陋至此!
《公羊》说殷三千诸侯,周千八百诸侯,《孝经》说亦云周千八百诸侯,此或据古志而言。
博士求其说而不获,遂为之说曰: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
八州千六百八十国。
又天子之国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
合为千七百七十三国,以应周千八百诸侯之成数。
武王之兴,不期而会孟津者八百诸侯。
康成遂又谓三分有二,则殷末千二百诸侯。
牵合可笑之状若此类,奚可殚举!
凡是皆起于不达道义,无所用心,故溺情于名数之末,寖愚而不自知,又以愚后世。
使学者弊精神于愚陋之说中,则先儒于是为有罪,而予谆谆之辩为不得已。
彼独不思夫诸侯之建,不知其所自始。
人群生于天地之间,皆有血气。
生知不能以无欲,欲则争,争则斗,则伤,则杀。
其天性之美,稍公且正者,则足以服其比邻。
比邻归之凡百,取平焉则五有长,十有长,百有长,千有长。
其德愈大,所服愈广。
是故有小国之君,有大国之君。
其为君为长者地丑德齐,莫能相尚,其间有圣人出焉,举天下咸归服之,是为帝为王。
夫所谓为君为长者,皆诸侯也,大小之数,多少之数,岂得而预定?
既弗克预定矣,则又岂能新立法更易之,增损之,以合《王制》所言之数耶?
虽有更易世代,武王克商灭国五十尔,馀率因其旧。
则周所封建亦不多矣,讵能尽更而易之?
虽有德则加地,有罪则削地,其有功德者固不数见,有罪者亦不数见,则加地削地亦不数见,姑因其旧,乃势之常。
而汉儒乃为是等等差差,不可少有增损之制,亦不思甚矣。
康成汉儒宗,馀可观矣。
此本不足辩,习俗虚文为日久,固不得已,少驱井蛙之惑。
《尧典》:帝曰「畴咨若时登庸」。
《益稷》:「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时惟几』」。
又曰:「庶顽谗说,若不在时」。
尚书》率以「时」为「是」,盖古语也。
《尧典》上无所承,忽曰谁乎嗟哉,有谁顺是者乎?
吾将登用之。
盖「时」即道也,舜之所以光天之下者此也,黎献之所以有功者此也。
丹朱,反此也。
禹荒度土功,用此也。
皋陶祗叙,此也。
祖考以此而来格,群后以此而德让,凤凰因此而来,百兽以此而舞,庶尹由此而谐。
敕正天命,惟此而已。
「惟此为几」,谓为庶政之几,盖天地间惟有此道而已。
三才万化,万物、万事、万理皆不出此道。
得此则吉,则治,失此则凶,则乱。
唐虞君臣朝夕之所谋谟经营,无出此道。
是,犹此也。
故当时相与诏告,惟曰「时」,犹曰「此」也。
时即道之异名,此道非言意之所能名,后乃取道路无所不通,人所共由之义。
初无形体之可执,至于曰「时」,则尤不滞于言意。
妙哉,时之为言也!
非大圣,畴能为是言?
《易》多曰「此」,此即「时」。
漆雕开亦曰「吾斯之未能信」,是也,「是」音之轻清者,谓道也。
古罕言道,虞夏之际始间言之。
舜曰:「若不在时」。
又曰:「惟时惟几」。
皆所以言道。
道之为言,终不若时之为义浑然不分事理。
帝知「若时」者诚未易得,故问「其次谁能顺予采者」?
采,事也。
问事,则知「时」,道也。
「尧纳舜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
按《孔丛子》,宰我问及此,孔子曰:「尧既得舜,历试诸艰,已而纳之于尊显之官,使大录万几之政。
是故阴阳清和,五星不悖,烈风雷雨各以其应,不有迷错愆伏明舜之行合于天也」。
《孔丛子》之可疑者不一。
《皋陶谟》曰:「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
《益稷篇》曰:「安女止,惟几惟康」。
盖「几」者,动之微也。
后世多事,远不逮唐虞。
然今朝廷一二日亦安得有万事?
尚不及千百,则知唐虞之时所谓万几者,指视听言动念虑尔,此断断乎无疑者。
而此大录万几之政,深有疑焉。
又改「麓」作「录」。
然则尧纳于大山之麓,使之主祭,因名山升于天。
烈风雷雨弗迷者,毕祭,而烈风雷雨,他所咸迷,独所行不迷。
言百神享之特佑焉,故不迷。
《史记》亦云:「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行不迷,尧以为圣」。
若谓自录大政而风雨始不迷错,则尧时迷错乎?
始皇封禅,遇暴风雨,岂非神灵示此以为验乎?
《孔丛子》所云,疑古好事者托辞。
又《孔丛子》书宰我问禋于六宗,孔子曰:「所宗者六,皆洁祀之也。
埋少牢于泰昭,所以祭时也。
祖迎于坎坛,所以祭寒暑也。
主于郊宫,所以祭日也。
夜明,所以祭月也。
幽禜,所以祭星也。
雩禜,所以祭水旱也。
禋于六宗,此之谓也」。
与《祭法》大略同。
《祭法》首言祭天地,即继以埋少牢于泰昭已下。
肆类于上帝,类者,盖类祭及地日月星之类聚祭。
而于文祖之外,又禋于三昭三穆欤?
古者天下为公,惟让于德。
三昭三穆皆有德可宗,非如三代而下天下为家,而传于子,三昭三穆未必皆宗也。
若《孔丛子》所言六宗,则祭于上帝,不及地,而遂及山川,无乃不可乎?
又《孔丛子》后章谓孔子欲猫得鼠,琴音为之变,甚失孔子好生之志。
此皆后儒托辞,亦犹言尧瞽叟北面朝孔子曰「于斯时也,天下殆哉」之类乎。
《舜典》曰「象以典刑」者,《汉书》所谓「画衣冠而民不犯」也。
汉儒去古近,宜有所传。
孔安国一人乃更其说曰:「象,法也。
法用常刑不越法」。
后儒又因别为说曰:「象,民所犯轻重而加以常刑」。
皆不明白释象字,不平正
象,画也。
画其所犯之典刑于衣冠而耻之,而实不刑之。
且后世直加之刑,犹恐其不革,而欲画衣冠以革之。
呜呼!
此衰世浅丈夫所见乃尔,稍致思焉,亦何不可?
今固有至愚至奸恶而宁甘受杖,耻于示众,岂唐虞之世而人不耻之欤?
矧大圣人道化所感动耶?
矧《舜典》此章曰流,曰宥,曰鞭,曰扑,曰赎,曰眚灾肆赦,皆宽恤之类,惟怙终贼杀者乃刑之,此刑乃正之用五刑。
若上言「象以典刑」,非画衣冠,则无乃重复乎?
下言「钦哉,惟刑之恤哉」,则上叙宽恤,乃其本旨。
「舜咨十有二牧曰:『食哉惟时,柔远能迩,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蛮夷率服』」。
民苟无食,虽有常性,饥困迫之,必至斲丧,故先食。
《洪范》八政一曰食,孔子亦曰:「所重民食」。
孟子曰:「救死不赡,奚暇治礼义?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为王道之始。
农事之不可失时,惟农家知之。
苟失其时,虽种不粒。
既富而后可以言教,民食足而后可以言德化
欲柔远,必能迩而后可。
德性人所自有。
《书》曰「惟民生厚」,因物有迁,不随物迁,则不失其厚,是谓「惇德」。
惇德之言,所以勉十有二牧。
元即乾元、坤元。
元者,道之异名。
允,信也,诚也。
惇德之至,至于信其果元,是谓允元
《书》曰德元,不失其厚,不因物迁,则可谓能迩矣。
其次又能难于任人。
以尧朝而有共工、驩兜,以四岳而犹荐鲧,人之难知如此。
孟子曰:「左右皆曰贤,未可也。
大夫皆曰贤,未可也。
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
如此任人,必得其贤,必能使远方蛮夷柔服
远者犹服,而况于近者乎?
禹曰:「安女止,惟几惟康,其弼直。
惟动丕应徯志」。
止即惇德允元,弼直即难于任人。
动应徯志即蛮夷率服。
皋陶曰「谨厥身,修思永」,即允元
又曰「庶明励翼」,即任人。
故曰「迩可远在兹」,言乎致治之道在此不在彼也,在迩不在远也。
此万世不可易之通论,论治者无能越之。
子思论治天下国家,亦以脩身为先,尊贤次之。
后儒亦曰,王者之道在修身任贤而已。
伯夷典礼,而告之曰:「夙夜惟寅,直哉惟清」。
何谓也?
寅敬者礼之道。
礼曲折万状,而由道心行之,实未尝曲折,故曰直;
实未尝万状,故曰清。
曰直,曰清,曰寅,以三言明礼之一道。
后世道不明,此等语多莫晓。
伯夷典礼,《尚书》曰「三礼」,孔安国注云:「天地人之礼」。
某疑「三」者「五」字之讹误欤?
按《尚书》多曰「五礼」。
其巡狩,修五礼。
皋陶曰:「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
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
同寅协恭,和衷哉」。
五典之外,自有五礼。
则吉、凶、军、宾、嘉见诸《周官》者是欤?
且书中文字非古者不一。
如「汝」古必不加水,「太」必不加点,「逊」必不加「之」。
「时日曷丧」,本或作「害」。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
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或作「天降下民,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
「昭我周王,天休震动」,或作「绍我周王,见休在昔」。
「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或作「上帝周田,观文王之德」。
尚书》称尧「文思」,思者,知藏于中,深静不露也。
称舜「文明」,明者,别贤否,凡百敷见于外也。
故《史记》曰:「天下明德,自虞帝始」。
命龙曰:「朕堲谗说殄行,震惊朕师。
命女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
禹曰:「予欲出纳五言,汝听」。
《易大传》曰:「理财正辞」。
正辞亦纳言之谓。
此治教之急务,而后世不闻。
盖五方之民,风俗议论容有不同,如周大夫原伯鲁不说学,闵子骞曰:「周其乱乎!
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夫」。
此等议论岂可不纳之于上,而出命以正救之也?
周衰,异端并作,鲁少正卯行僻而坚,言伪而辩,孔子诛之,以邪说之足以乱人心也。
至若任侠轻生,以周人之急,有足尚者,而敢于犯禁,敢于杀人,似义而非正,相帅成风,肆行无忌,此岂一日之积哉!
上之人无以救其始,稔成其俗。
古者一道德以同俗,执左道者有诛。
《周官》纠万民之德,正其行,巡问而观察之。
训方氏诵四方之传道,布而训之,以观新物。
三五之世,君人者以左右斯民若有常性为本务,故设官分职,出纳而正教之,奉天命子兆民,本职如此。
叔世官废而不修,故异说兴而莫之止。
孔子条为政之急务,曰修废官,此其一也。
秦汉而降,君臣安于功利,三代旧政不复修举,而况于有虞氏之政乎?
曰:「咨女二十有二人,钦哉,惟时亮天功」。
所以咨命四岳九官十二牧者,孰不曰皆人为之功?
谕之曰:「钦哉惟时亮天功」。
时,是也。
亮,信也。
是天也,非一付之自然而不为也。
尽钦竭力,惟无入于意;
茍动于意,即私即偏,而非道心。
礼乐刑政一入于人为,则违道违天,即可致患。
故《书》曰「天叙有典」,「天秩有礼」,「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箕子曰:「无有作好,遵王之道;
无有作恶,遵王之路」。
王即天。
又曰:「无偏无党,无反无侧」。
箕子能辩之矣。
孟子曰:「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
是谓帝则,是谓帝载。
由乎此则能懋勉,则五品逊,五刑明,则直则清。
直而不温则失此,宽而不则失此,刚而虐则失此,简而傲则失此,谗说殄行皆失此。
谗说者,似是而非之说,以其入乎意也。
殄行者,太过殄绝之行,以其入乎意也。
孔子子张以「忠信笃敬,立则见其参于前,在舆则见其倚于衡」者,天也。
曾子曰「皓皓」者,纯白无意象,即此天也。
伊尹与汤「咸有一德」者,天德也。
文王「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者,此也;
「小心翼翼」者,此也。
心不动,则不放逸,不慢易,不私不偏,日用纯纯。
动静无二道,三才无二道。
《书》曰:「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猗与至哉」!
此尧、舜、禹、皋、益相与讲论之大旨,而后世君臣往往下视此等语,以为特言其浅者耳,特言其见于临政事者耳,必别有妙者如「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方可为至论。
吁!
尧、舜、禹、皋、益有二心乎?
临民出政,时有一心穷深极微,时又一心乎?
人有二心,且不能以为人,而可以为尧、舜、禹、皋、益乎?
精一之论卒于钦谨,卒于敬修,谓钦谨敬修,又特言其浅者,则有浅有深,谓之一可乎?
益曰:「戒哉!
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罔游于佚,罔淫于乐」。
又曰:「无怠无荒」。
益岂侮其君,谓不足以语夫深者,而姑以其浅者告乎?
皋陶曰「谨厥身修」,又曰「无教逸欲」,又曰「兢兢业业」,又曰「同寅协恭」。
何数圣人者无他奇谋伟论,而谆谆惟以戒谨恐惧为首语也?
于戏!
尧之所以为尧,之所以为,禹之所以为禹,皋陶、益之所以为皋陶、益,岂非以此心而已乎?
戒谨恐惧,此心存乎?
放逸慢易,此心存乎?
知放逸慢易心易失,则戒谨恐惧,此心之存可知矣。
惟得此心者,方知此心之出入。
惟识此心者,方知此心之存不存。
不识此心者,安知之也?
不知者胡不于戒谨恐惧时而默察其所以然乎?
方戒谨恐惧时,此心放乎?
不放乎?
纷扰乎?
不纷扰乎?
有计较乎?
无计较乎?
支离乎?
不支离乎?
此时之心可谓尧、舜、禹、皋、益之道心矣,可谓精一矣,可谓中矣,可谓天下之所同然者矣。
是心也无私好,无私恶,无私喜,无私怒,无私取,无私去,可谓「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庶政庶事,皆建此极;
设官分职,莫匪尔极;
粒我烝民,莫匪尔极。
皋陶之刑使协于中,岂非此极?
皇建此极,而天下之民不协于极者,无是理也。
唐虞之所以比屋可封者,此也。
成周之所以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者,此也。
谓克艰之语为特其浅近者,遏绝天下后世之良心,长后世非僻之心。
禹曰:「后克艰厥后,臣克艰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
曰:「俞!
若兹嘉言罔攸伏,野无遗贤,万邦咸宁」。
大哉,舜禹之言,其万事不易之道乎!
帝王之道,初无甚高难行之事,不过「克艰」一语而已。
而遂可致庶政之咸乂,遂可致黎民之速化于德,可以使野无遗贤,可以使万邦咸宁
其道甚易,其功甚大,又甚敏。
然则后世何惮而不为学?
士大夫往往多归过于人主,而不知过在于士大夫之不学也。
夫人主长于深宫,辅而导之者士大夫而已。
汉高以匹夫取天下,群臣以一权利辅之,无足云者。
张子房亦一时翘楚,借箸发难,毋立六国后未害也,何至深沮高帝为善之心?
叔孙通首进大猾,固不足以辅
陆贾几开矣,而谓汤武逆取顺守,此何等学术,而可以事君也?
孝文欲禅贤有德者,而不敢专于子,有司再请,再却之。
又耻于饬兵厚卫,遂罢卫将军
观此器度,真二帝三王之用心也。
贾谊儒者,帝所前席,五饵鄙诈,可耻可贱。
岂非士大夫之罪也?
武帝虽穷奢黩武,几亡社稷,然好儒,甚有嘉唐虞、乐商周之心。
董仲舒学不知道,三策所陈,虽皆正言,不达大本,不能启导君心固有之善,惟曰仁义礼智信所当修饬而已,不知如何而修饬也?
又曰:「设诚于内而致行之」。
夫诚者,人心之所自有,何以设为?
虽多欲,而嘉唐虞、慕三王之心,亦之善心也。
人心本善,因物有迁。
仲舒诚能因之善心,顺以启之,达而充之,安知不可跻之三代之上也?
申公力行之言正矣,不能如孟子因齐宣易牛之心而达之于王道也。
士大夫诚未可亟归过于世主也。
亦颇悦仲舒之对矣,末册曰:「条贯靡竟,统纪未终」。
情状亦可观矣。
韩歆之死,世咸罪光武
光武诚有拒谏之罪,而指天画地亦不敬,不克艰矣。
诸葛亮三国之英,而劝攻刘璋,立同姓之妇为后,弃义亡礼。
犹如此,则下焉可勿论矣。
唐房玄龄首发乱谋,杜如晦赞决。
二人熟视巢妃之秽而不言;
魏徵虽言,仅使勿后。
三人者尚尔,馀又可知。
马周,史称王佐,九成之谏卒谓业已成就。
宋璟坚正矣,及明皇悔过,又导之使委曲文过。
士大夫学术如此,而遽议人主之难辅,未可也。
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
道在迩而求诸远,事在易而求诸难。
人心自善,人心自明,人心自神,学士大夫既不自知己之心,故亦不知人主之心。
舜禹之心即是己心,是心四海之所同,万古之所同。
「克艰」云者,不放逸之谓也。
不放逸则不昏,不昏则本善、本明、本神之心无所不通,无所不治、无所不化。
此道至易至简。
某自以为能稽众舍己从人矣,每见他人多自用,某不敢自用,亦某自谓能舍己从人,意谓如此言亦可矣。
一日偶观《大禹谟》,知以克艰稽众,舍己从人,不虐无告,不废困穷,惟帝尧能是,是谓己不能也。
三复斯言,不胜叹息。
心冲虚,不有己善,虽稽众舍己从人,亦自谓不能。
呜呼圣矣!
岂不能稽众者?
岂不能舍己从人?
岂虐无告?
岂废困穷?
无告,常人之所不敢虐,困穷,常人之所不忍废,而今也圣人曰己不能。
呜呼,圣矣!
冲虚如此其至,故益赞德自广运,自圣自神,自文自武,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时某年已六十有六,平时读《大禹谟》未省及此。
续思《曲礼》曰:「礼闻取于人,不闻取人者」。
称某人仁,某人知,某人孝友之类,不敢取人者,以微有品题之意欤?
见取于人则不可,《曲礼》斯义略似《禹谟》。
益曰:「罔失法度」,当哉斯言!
三五盛际,所以人皆有士君子之行者,以法度备具故也。
后世所以人物衰丧,间有贤者,复多阙失,以法度大废故也。
学问之道虽曰求放心而已,不在于外貌,然外貌斯须不庄不敬,即失其所谓帝则。
岂有措身于淫逸非僻之地,而曰「吾求放心足矣」?
难哉!
近丹者必赤,近墨者必黑。
自舜禹大圣,犹有克艰之戒,益曰:「戒哉!
儆戒无虞,罔失法度」。
又曰:「罔游于逸,罔淫于乐」。
又曰:「无怠无荒」。
而后世学道之士乍有所闻,微有所觉,忽睹高明广大,往往下视舜、禹、益所为过矣。
气质曾未及古中贤,而遽抹略小节,不复退思舜、禹、益用心之如何,多见其不知量也。
唐虞之际,六府以养民,三事以教民。
秦汉而降,不复闻三事之教矣。
《大禹谟》具言正德、利用、厚生为三事,而解者已不知其说。
利用言器用之便利,厚生言养生。
凡民切身日用之事,无越斯二者。
即斯二者,而皆有正德焉。
如茅茨瓦器、谏造漆器、权量均一之类,是利用之有正德也。
老者衣帛食肉,颁白不负戴于道路之类,是厚生之有正德也。
生民日用,非利用则厚生,非厚生则利用。
今也咸有正德,则斯民耳目之所见,手足之所用,心思之所关,无非正德之事,不知其所以然而默化于德矣。
欲化民而不由三事,未见其可。
后世为国者,大概兵财而已,文物而已,教化无闻焉,故三事之说不传。
晏子曰:「夫民生厚而用利」。
于是乎正德以福之,此稍不失旨。
至于申叔时曰:「民生厚而德正,用利而事节」,则失《禹谟》之旨矣,无惑乎三事之教于今不闻也。
皋陶曰:「民协于中,时乃功」。
自后世观之,协中不协中,此何等急务也?
《汤诰》首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
自后世言治者观之,衷为何物?
常性又何物?
所谓绥厥猷者,又何如而绥之也?
箕子武王陈《洪范》曰:「惟时厥庶民于女极,锡女保极」。
自后世观之,极者,极至之道也。
民至愚无知,何足以与此?
设谕告之,彼又安知?
成王命君陈分政东郊成周,曰:「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
成周,殷顽民所迁,顽民淫湎叛怨,尤其愚不可训诲者,自后世论之,当弃之绝之;
成王方欲使君陈升之于大道,是顽民成王犹期之以大道,而况于他乎?
于戏!
古先圣王之所以治其民者乃如此也。
古先圣王之所以奉天命、为天司牧斯民者乃如此也。
天能生斯民,而不能教之。
惟民生厚,因物有迁,无有以左之右之,使无越乎极,无失乎常性,则纵所欲为而往,大乱之道也。
是故有君焉,以代其任,谓之天子。
则天之所以命人君者,非为君者设也。
天以衷降于民,民有之,是为常性。
率此常性而往,谓之道,亦谓之猷,又谓之大猷,又谓之极。
不率此常性以往,则为奸,为宄,为寇贼,为大乱之道。
古先哲王知天之所以命我者在此,知民之所以为治为乱者在此,故夫一政一令之出,无一不为乎此。
曰五礼所以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曰六乐所以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曰刑,刑者,所以使民协于中。
曰政,政者所以使民无不正也。
中、和、正,皆极也。
故唐虞三代盛时,利用厚生,无非正德,礼乐刑政,无非大道。
左右有民,惧民之或失此极也。
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极者,常道之异名,言天下惟有此道,不可得而加也。
立政立事,莫非此极,莫非中正
上自朝廷,下达闾里,目之所见无非中正之色,耳之所听无非中正之音,身之所履无非中正之行。
无奸声乱色以贼其外,无异端邪说以贼其内。
从容乎大道之中,不勉不强,而自有士君子之行。
比屋之民皆可封,兔罝之夫皆好德。
成人有德,小子有造。
古者何修而得此?
民有良性,无以贼之也;
民之有过,有以防之也。
后世忿疾民之不驯,上之人既无德以感动之,乃为一切之政,峻令苛法,以痛绳之,将以禁民之过,而反毒其良性,反作其不肖之心。
迨夫治之不得,则曰后世之民非唐虞三代之民也,世移俗改,日就浇漓,刑政已脩,而民犹如此,亦付之无可奈何而已。
吁!
此岂后世之民果不可比于三代之民也?
岂后世之民果日就浇漓,果不可奈何也?
善夫魏郑公之言,曰:「若谓古人淳朴渐致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为鬼魅矣」。
上之人贼民之良性,而疾民性之不良;
上之人不善防民之过,而忿民之顽;
田不井,民无常产,而欲民之有常心;
礼乐大坏,淫靡轻浮之音沦浃乎民之肌髓,而欲民之不荡;
乡不举,里不选,不教以德行道艺,而教以浅薄无用之虚文。
而欲民之不失德,是日授之以朱丹而恶其赤也,日染之以皂墨,而求其不黑也。